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愿申请加入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子库的公告》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评审,通过对自愿报名机构的审查和核查,现将拟列入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子库拟入册名单公示如下:
一、资产评估类
辽宁金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盘锦荣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万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宏盛资产评估事务所
辽宁天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九州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大连中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盘锦鸿兴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房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土地评估类
盘锦荣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万融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九州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润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房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房地产评估类
辽宁万融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天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辽宁房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17:00时前实名向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室提交书面异议书。
联系电话:0427-2380582 0427-2380598
通信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1号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室
邮编:124010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