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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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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07 08:05:50 打印 字号: | |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国家赔偿申请书。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 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三、证据材料。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其中,已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而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予赔偿的,应当提交已经申请赔偿的证 据;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或者申请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应当提交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四、有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当提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原件,以及经核对无异的律师执业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是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 社会团体的推荐函原件,以及经核对无异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 承受权利的证明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六、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应当到本院面签,但代理人是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除外。面签时,应当提供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以便核对。申请人不便到本院面签,且又未委托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可以将申请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其他诉讼材料经公证后邮寄我院立案;

七、具有涉外因素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民事案件。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