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辽河中院执行局:砥砺前行 攻坚如歌
分享到:
作者:执行局 张元  发布时间:2020-05-18 17:37:00 打印 字号: | |

                                             辽河中院执行局全体人员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四项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执行案件综合考核指标始终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位居三个专门法院第一名,被授予集体二等功,2019年被评为辽河油田政法系统第四届十佳“职工群众满意政法单位”。

近几年来,辽河中院执行局干警辗转于塞北江南,深入到偏僻地域,奔波在项目集中区,查询扣划存款股权,扣押设备,腾退房屋,清空厂房。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放弃任何一次努力。他们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积极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千淘万漉虽辛苦 吹尽狂沙始到金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盘锦市某联合社拖欠海城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360余万元,诉讼法院一直执行未果。2016年,省法院将案件指定辽河中院执行。执行攻坚的第一年,接到这样一件跨世纪的十几年未决的案件,辽河中院执行局立下愚公移山志,决心攻克此案,立即开展对某联合社的财产调查等系列工作。历经对查封某联合社的办公楼进行评估、执行拍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裁定驳回,省法院维持驳回裁定等多次程序反复。期间,执行局长带领办案法官不辞辛苦多次与被执行人、申请人进行协调沟通,一次次和解无果,继续寻求解决途径。心之所系,行之所至。执行法官辩法析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换位思考,耐心、坚持不懈地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信服和感动。“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历时近30载,申请执行人终于20197月拿到700万元执行款。

省高院指定执行的案件都是这种难啃的“骨头案”,其中一件标的额近13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仅用30天即执行完毕。“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执行干警曾经不辞辛苦在140余小时行程3000公里,转战北京、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西安6地,强制腾房办理过户7套房产,查封车辆24台,查封在建工程1处,冻结被执行人在15家公司的股权,成功异地执行2亿元标的案件。面对抗拒执行腾房的当事人,面对在偏远山区深处的厂区查封财产遭遇多名员工拦截,他们无惧无畏,不分工作日与休息日,攻坚克难为申请人合法权益早日实现多方施措。“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辽河中院执行局力排各种干扰和困难,投入精兵强将,集中攻歼,啃下硬骨头,执结了省高院指定执行的案件18 件,申请标的额18.4 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 11.3 亿元。

芳林新叶催陈叶 流水前波让后波

“传统执行查控模式存在执行效率低、覆盖财产范围窄、查控人力成本高等难题。”执行局局长丁相永谈到,如今采取线上线下互联,内部外部互通等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失信惩戒系统以及网络拍卖等方式,让“老赖”无处躲藏,处处受限。

辽河两级法院建成“一案一账号”执行款管理系统,于2018年4月20日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先后设立了五个子账户,分别为企业扣划专户、公积金扣划专户、总对总查控专户、网络拍卖专户及现金存款专用账户,子账户的设立方便了法官在执行款中的区分,同时系统实现了交款管理、发放管理、退款管理、案款分配、案款管理、查询、汇总、系统管理等功能。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实现款项流转全程留痕。破解执行难,关键是要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法律“白条”变成真金白银。2019年春节前,执行局通过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控制一被执行人两个银行帐户的存款,使得一起2008年执行和解未实际履行的案件恢复执行,65岁的老人追回10万元这笔十多年的欠款。网络智能为案件执行提速,用信息技术“秒控”被执行人财产,防止财产被非法转移或隐匿。

在执行财产变现上,当前已实现了网络拍卖常态化,网上发布拍卖公告,竞拍人网上报名、交保,竞拍人随时随地参与竞拍,促进了执行资产变现价值和变现效率最大化。2018年以来,实施网络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流拍率、降价率、拍卖成本明显下降,有效祛除权力寻租空间,斩断不法利益链条,实现了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2017年至今实施网络拍卖标的物47件,成交40件,成交额逾163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50万元。

乘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最后一公里”如何靶向发力,队伍是关键。中院执行局始终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上下同欲者胜”,执行干警讲党性、讲纪律、讲奉献,风餐露宿、蹲点守候,他们无私奉献、顽强拼搏,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层层夯实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对基层院执行工作督导、指挥、督办、协调,帮助基层院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水平整体得到提高。

强化规范执行、依法强制执行,执行局不断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辽河两级法院办理民事财产执行案件规范指引》、《规范办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规定》、《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执行信访工作管理的规定》、《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规范指引》等各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执行权力运行的规范化,从严管理执行队伍,为执行干警配备单兵外勤、车载智能调度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了执行活动的全程记录、全程调度和全程监督。

同时,严格执行《法院院长、执行局长接谈案件当事人的实施办法》,接访中耐心答复、释明,对合理诉求给予解决,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均做出了妥善的处理,做到执结案件及时回访全覆盖,取得了“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中院执行案件进京、进省访为零,执行信访考核指标排在前列。执行案件中有部分属于执行不能,针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局多方拓展救助资金来源,济困保障民生,成功完结2件司法救助工作。

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后,执行局不放松、不懈怠,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成立执行事务中心,由固定人员集约办理案件审查,总对总财产网络查控、限高、纳失,财产网上评估、拍卖集中录入操作,执行事项委托、款物管理等一些执行事务和同类辅助性工作,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提高了效率,确保了工作质量。执行局副局长刘强介绍,集约化办理文书制作和送达、财产集中查控等事务,形成运行有序的“流水线”,最大程度提高执行效率。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辽河中院执行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辽河中院执行团队

局长丁相永:“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埋头苦干,我们将实行执行攻坚常态化,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副局长刘强:继续在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上“下文章”,持续加强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工作体制机制,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孔祥宁:厚植为民情怀,真正俯下身子倾听民怨,放下架子化解民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许培民:要胸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贯彻好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工作中,永葆司法为民的热忱,经得起群众评判。

冯占虎:“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脚踏实地,不断提升质效,“刷新”群众满意度,希望辽河法院执行工作永远生机勃发,笃行致远。

张元:打铁还需自身硬,戒骄戒躁、躬身为勤,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善于向老法官取经,向实践取经,在执行实践中摸爬滚打,不断成长。

 
责任编辑:政治部 王方鲁